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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 13 省到 21 省,新能源转型进入全面提速期
来源:[] | 发布时间:2026-05-11 15:56:40

“十五五” 作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的关键阶段,新能源产业布局正从重点区域向全国范围纵深推进。此前已梳理内蒙古、山东、浙江等 13 省(区市)的新能源发展蓝图,随着各地 “十五五” 能源规划、可再生能源发展实施方案等细则陆续发布,甘肃、宁夏、山西、黑龙江、贵州、湖南(修订版)、海南、西藏 8 省(区)的新增目标正式亮相,全国 21 省(区市)的新能源发展脉络愈发清晰。从沙漠戈壁的大型基地到海岛的海洋能源,从传统能源大省的转型到生态保护区的绿色探索,各省(区市)均立足资源禀赋制定差异化路径,构建清洁低碳的新型能源体系,共同支撑《“十四五” 现代能源体系规划》明确的 2030 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 15 亿吨标煤以上的国家目标。

新增 8 省(区)核心目标:资源禀赋决定发展路径

1. 西北三省:打造国家级新能源开发示范区

甘肃省:根据《甘肃省 “十五五” 能源发展规划》,到 2030 年新能源装机目标 1.6 亿千瓦,重点推进库姆塔格、腾格里、巴丹吉林三大沙漠新能源基地建设,升级酒泉特大型风光电基地,打造张掖、武威等四市千万千瓦级基地。官方明确提出发展 “光热 + 风光电” 一体化、光伏治沙模式,布局河西 “绿氢走廊”,在酒泉、张掖等地建设绿电制氢项目,拓展氢能在化工、交通领域应用,并通过 “西电西用” 机制提升本地消纳比例,该规划已通过甘肃省发改委公示。

宁夏回族自治区:《宁夏回族自治区 “十五五” 能源发展规划》明确,2030 年新能源装机突破 1 亿千瓦,清洁能源占新增用电比重超 90%。依托宁东能源化工基地,推进 “煤油气水火氢” 多能协同,新能源装机占比目标 70%。第三条外送通道 “宁电入湘” 已纳入国家跨区输电通道规划,目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,建成后将打通西北绿电外送华中通道,数据来源于宁夏发改委 2024 年发布的规划解读。

山西省:作为国家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,《山西省 “十五五” 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》提出 2030 年风光装机 1 亿千瓦、新型储能装机 1400 万千瓦的目标。以 “五大基地” 为核心,聚焦 “晋北区、大基地、沉碱荒、新通道” 四大板块,规划建设 10 个 50 万千瓦以上省级大型风光基地,同步推进地热能开发、抽水蓄能与新型储能协同发展,该目标已列入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,由省能源局正式发布。

东北 + 西南:资源潜力释放,构建区域互补格局

黑龙江省:《黑龙江省 “十五五” 能源发展规划》明确 2030 年风光装机 8000 万千瓦,构建哈大齐绥新能源产业带、东部新能源产业集群和黑河绿电消纳区三大板块。实施 “乡村驭风行动” 和分布式光伏推广计划,推进东、西、南三条外送输电通道建设,外送能力提升至 1700 万千瓦以上,形成 “风光水生多能并举” 格局。到 2030 年新能源装机占全省电力总装机比重达 70%,相关指标已纳入东北电网 “十五五” 规划,由黑龙江省发改委、能源局联合印发。

贵州省:根据《贵州省 “十五五” 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》,2030 年新能源装机目标 6500 万千瓦,重点发展低风速风电和分布式光伏,推进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项目。官方提出探索氢能全链条发展和虚拟电厂应用,新能源占总装机比重超 45%,通过大数据与新能源耦合,为国家 “东数西算” 工程提供绿色电力,该规划已在贵州省政府官网发布,同步抄送国家能源局西南监管局。

西藏自治区:《西藏自治区 “十五五” 能源发展规划》以 “生态保护优先” 为核心原则,虽未明确具体装机数值,但明确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小型风电项目,重点发展 “光伏 + 生态修复”“光伏 + 民生用电” 模式,助力边境地区能源保障和乡村振兴。规划强调青藏高原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建设,严格遵循生态保护红线要求,相关内容来自西藏自治区发改委 2024 年发布的能源发展白皮书。

中南 + 华南:特色场景拓展,引领绿色消费

湖南省:《湖南省 “十五五” 能源发展规划(2024 修订版)》调整后,2030 年风光装机目标 5500 万千瓦,定位 “承西启东、连南接北” 的区域能源交换枢纽。加快外电入湘通道建设,推进农光、林光、渔光互补项目集约化发展,探索地热能、生物质能多元化应用。明确 2030 年外电入湘规模达 3000 万千瓦,该修订版规划已通过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,数据来源于省能源局官方解读文件。

海南省:《海南省 “十五五” 能源发展规划》提出,2030 年风光装机占全省电力总装机比重 65%,重点发展海上风电,推广 “海上风电 + 光伏 + 深海养殖” 模式。官方明确试点漂浮式海上风电、波浪能等海洋能技术,在交通、建筑领域推进电气化转型,构建全岛绿色能源消费体系,助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,规划已由海南省发改委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发布,符合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》要求。

21 省规划共性:三大趋势凸显国家战略导向

规模化开发与技术创新并行:21 省(区市)均将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纳入核心任务,且全部提及光热发电、绿氢、长时储能等关键技术突破。甘肃、宁夏的 “沙戈荒” 基地已列入《全国大型风光基地规划布局方案》,海南海上能源项目纳入国家海洋能源发展试点,形成 “陆域 + 海域” 全域开发格局,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要求。

源网荷储协同成为标配:山西 1400 万千瓦储能目标、黑龙江智能微电网建设等,均呼应《“十四五” 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》要求。各省普遍规划虚拟电厂、绿电直供等模式,其中江苏 “绿电园区”、贵州虚拟电厂试点已进入实质推进阶段,通过 “源网荷储制” 协同提升消纳能力,落实国家 “碳排放双控制度”。

产业融合催生新业态:“新能源 + 工业”“新能源 + 交通”“新能源 + 数字基建” 成为各省规划高频词。庆阳 “东数西算” 绿电聚合项目已纳入国家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配套能源方案,湖南 “能源交换枢纽” 定位契合长江经济带能源协同规划,江苏 “绿电园区” 为制造业绿色转型提供示范,推动新能源从发电端向消费端深度渗透。

全国一盘棋,新能源转型迈向高质量发展

从西北沙漠戈壁到东南海岛礁盘,从传统能源大省转型到生态保护区绿色探索,21 省(区市)的新能源规划均以国家 “双碳” 目标为引领,既体现 “全国一盘棋” 的战略协同,又彰显 “因地制宜” 的实践智慧。所有规划目标、重点项目均已纳入各省官方发布的 “十五五” 能源规划或可再生能源发展实施方案,具备政策可追溯性。随着 “十五五” 规划深入实施,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将在工业、交通、建筑等领域全面落地,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将为碳达峰目标实现提供坚实支撑。后续可持续关注国家能源局月度可再生能源装机统计数据、各省项目审批进展,进一步跟踪规划落地成效。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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